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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010

全国稀土等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钨等矿产资源即将展开部署

发布时间:2010/8/25 15:06:33859次

据中国会钨业协科研院所报道:

  

  据最新的《国土资源部通报》披露,全国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截至7月31日,二十五省(区、市)已完成稀土等矿产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其中,内蒙古等八省(区)按要求首次公示公告指标分配情 况,浙江等八省(区)落实控制责任制度,安徽等四省(区)加大对企业按指标控制总量生产的动态监管力度,增强政府管理信息的透明度。

  二是稀土等矿产专项整治重点省份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南方五省(区)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的中重稀土聚 集区和稀土、钨、锑、萤石及高铝黏土等矿产集中分布的内蒙古、吉林、浙江、河南、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十省(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部统一部署, 积极行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十七省(区)已向部专题报送了有关贯彻落实的进展情况。其中,内蒙古、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陕西、青海等九 省(区)印发了本省(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有序推进。各省区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推进专项整治。青海以全面核查稀土等矿产勘查开发情 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稀土等矿产总量控制指标执行的监督管理为重点,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内蒙古的工作方案以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 发秩序领导小组名义下发,所有稀土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列为重点整合矿区,实行挂牌督办;浙江强化了萤石资源开采总量调控措施;安徽建立了政府统筹协 调、部门联动的执法监管制度,建立起市、县、乡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广东对隐瞒不报、有案不查、查处不力、幕后支持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的,要会同纪检监察 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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