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湘建设[2010]158号文件,授予我院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证书(A243005699),可从事冶金(含冶金、有色、黄金)矿山工程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争取矿山设计资质是今年院长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周爱民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科技发展部和组织人事部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组织相关材料与人员配备,历经初审、材料核查、专家组评审和现场核查等程序,获得该项资质,实属不易。
该项资质的获取,有利于拓宽我院主营业务范围,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有利于我院经济的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