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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010

有序管理 完善法规 闭路循环——发达国家铅酸蓄电池回收现状分析

发布时间:2010/6/22 11:29:22850次

据上海有色金属网报道:

  SMM6月22日讯:目前世界上再生铅在所有金属中再生率最高,其产量已超过原生铅产量。而废铅蓄电池占再生铅原料的85%以上,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废铅蓄电池的回收再生问题。发达国家的铅蓄电池再生处理技术是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而逐渐完善的。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汽车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以及国民环境意识的逐渐提高,废铅蓄电池再生铅生产技术得到了发达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陆续开发出了火法工艺、湿法一火法联合工艺及湿法工艺。

  从目前国际总体发展情况来看,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废铅蓄电池的回收管理已逐步进入到有序管理阶段,民众环保意识逐步增强,政府逐步重视,结合各自国家的特点制定出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或标准,行之有效。在具体的废蓄电池回收组织方面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体系,在用户、回收商、再生铅厂、蓄电池厂之间逐步形成了良性的“闭路”循环。

  在美国,蓄电池协会作为废蓄电池回收和冶炼的主管机构,与环保局联合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标准,把废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禁止随便处置,规定蓄电池生产厂家要承担起回收废电池的任务额,否则将受到惩罚。而对一般公众,也严格禁止随意丢弃,否则将重罚。

  在发达国家,废铅酸蓄电池主要采用机械破碎分选,并进行脱硫等预处理,多采用回转短窑冶炼,也有采用鼓风炉一短窑联合冶炼流程。对于火法冶炼,废旧蓄电池经过脱硫预处理后可以减少进炉的物料量,提高炉料的铅品位,从而减少烟气量、弃渣量、烟尘量、能耗及二氧化硫的排出量,并且有效地提高了铅的回收率。如意大利的TONOLLI公司采用该技术,炉料的含硫量。在中等发达国家主要采用锯切预处理技术,将废铅蓄电池在低速锯床上解体,取出极板,并主要采用反射炉与鼓风炉冶炼流程。在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只是进行手工解体,去壳倒酸等简单的预处理分解,一般采用小型反射炉及土炉较多。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环保政策法规逐步健全,推进清洁生产工艺是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而再生铅清洁生产技术的关键是解决铅再生过程的铅污染,提高铅回收率和控制过程中二氧化硫的排放。进而,也就迫切要求各国政府积极探索有效的废铅蓄电池的管理模式,研发和应用清洁的铅回收生产方式,在实现资源再生利用的同时,推进环境问题的解决。

  废旧铅酸蓄电池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但处理不当容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国外发达国家的回收体系、政策法规以及回收技术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再生工作,在西方和中等发达国家,废旧铅酸蓄电池主要有三个回收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由蓄电池制造商通过其零售网络组织回收;

  第二条途径是由那些依照政府法规批准的专门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含铅废物的联盟和回收公司运作,这些废料商从各种可能的途径收集到废旧铅酸蓄电池、杂铅等含铅废弃物后,再转卖给有规模、有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厂;

  第三条途径是由在再生铅厂建立特定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清洗公司运作,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以旧换新、抵押金制、规定特殊标志、征收环保税等。他们把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清洗之后,直接返回再生铅厂。

  实践证明,只要有合适的法律法规保证,这几种回收方式都有效,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已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现在发达国家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率基本达到了100%。

  在法国,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回收工作几乎完全由废旧品收购者来完成。但是,这种收集方式存在随意倒酸和酸泄漏的问题,在环保安全方面存在隐患。于是,一种有组织、更加遵守环保规则的回收制度得到发展。这种回收方式需要遵循某些操作规程:将密封的塑料桶交给顾客,用以储存电池;用安装有活动后栏板的卡车将塑料桶运送到一个称为“专用场地”的堆积平台,平台上安装防漏装置,防止酸液流出;废旧电池用密封的、抗酸的桶装盛送给电池制作工人。目前,有三种人或组织可以执行这种有组织的回收制度:电池批发商、多种废品收购者和制造商。这些人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废旧品收购者,他们可回收三分之二的废旧蓄电池,供应给电池收购者和批发商;另一类是有组织的回收人,包括专业回收者、多种废品回收者和某些制造商,他们只能回收到三分之一的废旧电池。

  在澳大利亚,蓄电池生产厂家负责召回、收集废蓄电池,并包好成捆,用专用运输工具送至再生铅生产厂家,并支付一定的危险废物处置费;再生铅厂收取处置费、加工费后再把再生铅返回给蓄电池厂。

  国外对再生铅产业的鼓励(限制)政策。发达国家对再生铅产业都制订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对环境保护问题有颇为严格的规定,将该行业的经营纳入了法制轨道,促进了行业发展。早在1991年3月,欧盟就针对废蓄电池颁布了关于危险物资蓄电池 9l/157号指令性文件,规定了含铅超过0.4%的蓄电池的标志和从仪器设备上拆卸蓄电池的方法,规定了公众有义务必须无偿把汽车、电动车中的废蓄电池交回零售商或回收站,以此换回当时买电池时交的押金,若不交回,则抵扣掉押金;再生铅厂也必须从生产该类废蓄电池获取的利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环保设备的投入和发展。

  在再生铅厂的设置方面,国外再生铅厂的建设首先必须得到国家环保部门的许可,发放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由于铅具有剧毒,从环保、技术和经济观点出发,国外再生铅的生产只允许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手中,一般一个地区只设立一至二家生产规模在2万吨/年以上的企业,这样就控制了受利益驱动而造成的一哄而上及地方保护的局面,下表展示了国外发达国家再生铅生产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在国外发达国家,政府不允许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业有恶意竞争现象存在,这样有利于再生铅资源向环保型、产业化发展。

  发达国家对废蓄电池的回收处置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制约。以日本为例:公众不能将废蓄电池混入一般的固体市政垃圾中,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拆解倒酸,而应完整地送到指定的废蓄电池回收站。回收站由蓄电池生产厂家设立,生产厂商有责任将废蓄电池召回,然后由回收站集中,用塑料布包好成捆,再运送至再生铅厂处理。再生铅厂把废蓄电池破解后,冶炼成再生铅,再销售给蓄电池生产厂家,而蓄电池厂家在销售蓄电池时要把处置费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到每一只蓄电池售价上,由公众承担。其循环模式如下:

  在以上闭路循环中,如若发现有随意抛弃、解体蓄电池、倾倒废酸液者,即处于罚款;另外定期对附近的土壤进行取样化验,一旦发现污染环境,即处以重罚,并承担永久责任。

  发达国家目前主要采用整只废电池机械破碎分选法,将整只电池分成废酸液、板栅、铅膏、废塑料和废隔板等几部分。废酸经过废水处理池处理后再重复利用;板栅可通过低温熔炼,直接做成合金或粗铅;对含硫铅膏采用脱硫预处理技术进行脱硫,再分别采用火法、湿法或干湿联合法工艺还原回收铅;塑料则经过清洗后作为副产品外售。这种机械操作一方面有效避免了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铅中毒,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另一方面把板栅材料和膏泥分开,减少了进炉的物料量,提高了炉料的铅品位,从而减少了烟气量、弃渣量、烟尘量、能耗、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提高了金属的回收率、工效和产能,这对环境保护是非常有利的。铅膏的还原冶炼大多采用燃油回转窑,使用清洁能源自动测温、自动加料,运用布袋除尘自动控制车间内、外的烟气、烟尘排放量,达到规定的环保要求,使金属铅的回收率大于95%。在最终的废渣处理上,国外采取的是集中深度填埋,从而进一步控制了残留铅余量对土壤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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