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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013

双重“保护”下的矿难

发布时间:2013/5/15 11:00:49462次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5月11日,在四川省泸县桃子沟煤矿发生28死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次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即宣布该煤矿所有证照被吊销,并将永久关闭。

  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认为造成该煤矿事故的原因在于安全隐患未整改,以及违法组织生产等。而在两个月前,该煤矿耗资1989.56万元进行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才刚刚结束。

  另一方面,作为泸县税收的主要贡献者之一,桃子沟煤矿近年来一直是各级监察部门明察暗访的重点矿区,在该事故发生4天前,四川省安监局煤矿事故调查处处长王建国,还率队对该煤矿进行安全检查。

  但在自身安全改造与政府监管的双重“保护”下,惨剧依然发生。

  “安全”矿井发生矿难

  位于泸县福集镇华安六社的桃子沟煤矿,属私人矿井,法定代表人最早为罗弟章,其后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子罗健,并加入合伙人李真元。最早于1990年投产,2003年时规模已经达到3万吨。

  2012年,在当年四川省煤矿死亡率位居全国第一,且小煤矿过多被认定为重要原因的基础上,国家安监总局建议四川关闭9万吨以下煤矿。此时桃子沟煤矿已经再次开始技改工作,扩大至9万吨。

  2012年9月7日,该煤矿由泸县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组检查验收合格,批准试生产。

  而对于事故原因,5月12日,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表示,桃子沟煤矿在技术改造期间,非法组织生产,在批准的技改区域以外,用巷道式采煤方法进行非法采煤,多个作业点同时作业,没形成通风系统,作业点无风或微风作业,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遇火源发生瓦斯爆炸。

  但事实上,在桃子沟煤矿第二次技术改造期间,四川煤监局总工程师鄢正文,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专员督导组、泸州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对桃子沟煤矿进行了五次检查中,却均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在2013年1月的检查中,发现桃子沟煤矿存在的问题是:“地面建设的工人高空作业没有系安全带和没有戴安全帽”。

  尤其是在5.11事故发生4天前,四川省安监局煤矿事故调查处处长王建国,以及调研员祝逢春,才刚刚带队对泸县桃子沟煤矿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从王建国履历观察,其拥有多年煤矿工作经验,2005年,王建国任川西监察分局书记,主持川西站工作。2008年10月,调任四川煤监局科技装备处处长。而在2013年4月,刚刚调任事故调查处处长。

  “511”矿难发生后,王建国以及祝逢春一直未公开露面,四川省安监局系统内部亦未回应目前两人是否正常工作。

  逐利背后的经营压力

  四川省泸州市以产酒闻名,而其辖区内的泸县、古蔺、叙永三地地下由于藏煤量丰富,成为地方经济另一个主要税收来源。

  由于地面基础设施完备,生产规模较高,桃子沟煤矿在泸县32座煤矿中名气颇大,2011年,桃子沟煤矿还因纳税突出,被泸县官方授予“经济发展贡献奖”。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年泸县一共有27家企业获得该荣誉,其中半数以上为酒企业和地产企业占据,煤矿企业仅两席。

  事实上,在2011年,泸州市发现当地煤矿的多种安全隐患,如在该市101座煤矿中,由于多从乡镇煤矿发展起来,煤矿未经正规设计,安全基础差,多数矿井未划分采区,多煤层开采的未实行联合布置,多数矿井采用放炮落煤,掘进机装、机运机械化程度总体较低,而且矿井瓦斯抽采建设起步较晚,泸州市约三分之二的高、突矿井尚未建设瓦斯抽采系统,已建成抽采系统的矿井抽采效果较差、抽采率低、抽采不达标。

  一位泸州官方人士承认,在地方经济利益的追逐下,对于煤矿监管体制存在漏洞。而另一位长期研究中国矿难的人士认为,“血煤多发的原因,是在政府关闭小煤矿范围扩大,以及耗资巨大的技改等压力下,若小煤矿不进行违法加班生产,仅依靠正常采煤,基本是毫无利润可言”。

  事实上,桃子沟煤矿安全隐患似乎一直存在。除2010年7月29日,该煤矿发生的一起顶板事故,造成该矿一名采煤工死亡外,该矿的前任矿长刘胜军[微博]对本报记者表示,桃子沟煤矿井下的违规作业情况相当严重。

  去年9月,由于对井下的违规操作有异议,刘胜军被辞退,“临走前,我还找到李真元,说‘希望高度重视瓦斯浓度’,因为我已经发觉矿井内风量过小的问题,瓦斯浓度存在超标的情况”,刘说,“但没想到这么快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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