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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13

“城市矿产”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3/4/27 17:05:43714次

据中国有色网报道:

  党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城市矿产”园区虽然是一个经济单位,但也同时兼备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功能,一旦这些功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不可小视。

  尽管循环经济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当今社会,依然有人将再生资源错误地定位于“城市垃圾”和“固体废物”,将城市矿产开发视为“垃圾经济”、“污染经济”而加以批评、指责,以致于令“城市矿产”园区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处于“节约资源无功、出现污染有罪”的两难境地,而不得不实施封堵政策。实际上,视“城市矿产”开发为“污染经济”的观点,是对当前全球自然资源急剧消耗的漠视,是对一个时期以来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功效的无视,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近视。着名科学家钱学森说过:“如果搞好废弃物的再生,资源与环境两个世界性难题就同时找到了解决的途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也说过:“其实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垃圾,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要打破传统上‘原生资源才是资源’的旧有观念,大力加快废金属等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园区化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充满生机与活力,其支撑力量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理论支撑。即循环经济理论,其基本原则为3R,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实质是节约、低碳、生态、环保。这一理论的诞生,指导我们将传统的“资源-产品-废物”的线性经济,改造为“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是一次脱胎换骨的革命。这场革命宣告了资源再生的时代正在到来,以“城市矿产”园区化开发为重要表现形成之一的生态文明,由于能够适应目前的资源状况而喷薄欲出。

  第二,政策支撑。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济形态。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国家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其配套法律,制定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及价格、财税、金融政策,要求“十二五”期间,建设100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市,80个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5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5个再生制造产业聚集区,这些为“城市矿产”园区开发撑起了“保护伞”,穿上了“救生衣”。

  第三,实践支撑。为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在全国批准了三批29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成为“城市矿产”园区化开发的样板和先进典型。实际上,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未命名之前,天津子牙、湖南汩罗、安徽田营等地已经积极践行循环经济理念、打造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形成各自富有特色的产业经营管理模式,为全国各地“城市矿产”园区化开发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其中安徽省界首市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园以来,始终坚持“发展是根本、环保是生命”的指导方针,在工作重点上,突出环保治理和安全利用两个方面,严格执行环保、安全、卫生、质量标准,斥巨资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废旧电瓶拆解中心、固废处理中心等环保设施,对入园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企业建立安全责任制,抓好职工的安全防护。在发展措施上,坚持抓组织领导,抓科技创新,抓产业链条延伸,抓招商引资,从而使园区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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