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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13

西藏自治区下发《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4/17 15:59:361913次

据中国环境网报道:

新闻导读:到2020年,西藏将初步形成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格局,建设美丽西藏的基本框架、工作机制和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初步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

  西藏自治区日前下发了《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大部分组成,共分为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17个小部分。

  《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格局,建设美丽西藏的基本框架、工作机制和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初步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到2030年,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家园舒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强区,基本实现建设美丽西藏的目标。《意见》提出了建设美丽西藏的几项主要任务。

  关键词

  优化开发格局

  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调整空间格局。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差异,统筹规划国土利用、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城镇化格局和发展方向。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发展和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关键词

  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着力抓好大江大河源头区、草原、湿地、天然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西藏环境持续优美。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力度,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继续推进矿山迹地生态恢复和地质灾害防治、小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强化对西藏高原典型生态系统、原生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积极稳妥推进生态搬迁。

  关键词

  资源可持续利用

  科学制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严格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准入,加大整合力度,做大做强矿产业。严格环境监管,加强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按照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要求,科学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实行严格的耕地、草场保护制度。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合理开发生物物种资源,加强外来物种管理。

  关键词

  发展生态经济

  按照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牧业,加快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探索碳汇经济,推进碳交易。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旅游开发的全过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关键词

  保障环境安全

  严格环境准入,所有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环评制度,并把规划环评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受理和审批的前置条件。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环境监管,强化水泥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禁止建设重污染项目,依法关闭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在优势矿产业、建材业、藏医药业、高原特色食品业、民族手工业等重点领域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加强重金属相关企业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严格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等辐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监督体系。

  关键词

  生态保护能力

  建立覆盖全区主要城镇、重点区域、重要江河湖泊的环境空气质量、水质和辐射连续自动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涵盖各种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建设美丽西藏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积极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加强环境信息、统计、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和地市及县级环保部门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救援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加强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自治区、地市两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监测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和队伍。加快环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围绕构建生态安全屏障、资源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生态补偿、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等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实用技术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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