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导读:到2015年,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安排》提出,到2015年,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
以土壤污染调查和监测为主,治理为辅
此次《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以土壤污染调查和监测为主,治理安排涉及较少。
其实早在2006年-2010年,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就联合启动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预算资金达10亿元。
不过在调查工作已结束两年之后,我国土壤污染的“家底”却仍未公布。
我们认为在土壤污染调查确定污染源之后,修复治理和防治再度污染对人民健康安全更为迫切。
国家和地方层面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和政策频出
2011年2月“十二五”首个专项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出台,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12 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要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和受污染农田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另外,重庆、广东、江苏、湖北、湖南等省也出台相关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特别是关于湘江流域的。
2011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涉及湘江流域的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岳阳、永州8个市,7大重点区域。
要求经过治理,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70%左右。
规划初步确定实施按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从2011年至2012年为近期;从2013年至2015年为中期;远期展望到2020年;力求通过5-10年时间基本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重大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6月28日发布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
明确,2013年以前,要以治理历史遗留的各类含重金属固废为主。
2013年以后,在前期开展的试点示范基础上,逐步开展土壤和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及相关环境修复工程;到“十二五”末,湘江流域内危害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要得到基本解决。
重金属土壤修复产业刚刚起步 空间巨大
在中国,土壤修复的兴起,与城市化进程紧密相连。
这其中,更得益于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大量位于城区的污染企业从市中心迁出,以此满足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对市区土地的需求。
迁走的化工厂、焦化厂、农药厂、加油站等,给城市土地遗留下来的是重金属污染、持续性有机污染和电子废弃物污染场。
重金属土壤污染修复领域,该产业在我国才刚刚起步,目前修复率不足3%,但重金属污染因其持久性、严重性和不可逆性,治理已迫在眉睫,重金属污染事件的频发将催化该市场的启动。
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仅湖南、湖北、广东、陕西等6省土壤修复计划投资额就在780亿元。
其中湖南十二五计划投资505亿元,完成856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湖北省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规划投资达142亿元。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认为,土壤修复和地下水修复等环境修复行业,将在“十三五”成为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
目前除北京、上海外,全国范围内如湖南、重庆、浙江、江苏和沈阳等城市,都已经开展了土壤修复的示范项目。
据中国环境修复网粗略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已有几十亿元。
重金属土壤修复产业盈利模式未明
目前土壤修复项目和资金大多依赖政府,缺乏明晰的盈利模式,与火电脱硫脱硝有电价补贴、污水处理有污水处理费不同,由于没有一套成熟的收费机制,土壤修复行业缺乏明确的投资回报预期。
目前少数比较成熟的商业化项目,主要依托于房地产,由房地产开发商埋单。
除此之外,绝大多数土壤修复项目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或者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