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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012

今起对欧日不锈钢无缝钢管征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12/11/9 10:07:44627次

据中国有色网报道:

  中国商务部8日发布2012年第72号公告,公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至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说,经过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鉴此,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于2011年9月8日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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