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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012

江西省发改委发文同意江西东阳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铝型材生产线项目备案

发布时间:2012/7/3 9:49:41157次

据江西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报道:

  江西省发改委以《关于江西东阳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铝型材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为题发文,文号为:赣发改产业字〔2012〕1160号,通知说,《关于江西东阳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铝型材生产线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及备案的请示》(洪发改文[2012]12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江西东阳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铝型材生产线项目予以备案。具体内容为:

  一、项目建设地点:安义县工业园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熔铸车间、模具车间、挤压车间、氧化车间、喷涂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及食堂等;购置、安装配套生产设备,形成年产8万吨铝型材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10.06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节能、安监、质监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五、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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