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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012

利益分配考验北方稀土整合步伐

发布时间:2012/6/19 15:02:59987次

据中国商报报道:

  作为北方稀土整合龙头的包钢集团是央企,那么在整合中进入这个序列的成员公司也将属于央企性质。

  地方企业摇身变为央企,迎面而来的就是企业税收的归属,特别是跨地区整合,更容易引发中央和地方的利益之争。

  

  南北稀土整合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今年4月,包钢稀土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以包钢稀土公司为主体的北方稀土企业整合已进入收官阶段。

  持续了快一年的企业整合工作最快有望在年内完成。

  6月,动作缓慢的南方稀土整合步伐也有了加快的迹象,广东省政府表示,到2013年底,将通过联合、并购、合资等市场化手段,由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完成对广东省内现有稀土采选、冶炼分离企业的整合,集团基本实现对稀土资源的集中经营管理,并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对我国的稀土行业来说,整合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而在整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对行业整合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这一点,在北方稀土整合的过程中已经有所显现。

  

  区内整合顺利推进

  2002年10月,内蒙古就召开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成立大会,计划在2003年5月北方稀土集团挂牌成立,但该计划最终没能实现。

  

  今年3月,内蒙古重新制定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得到了工信部的批复。

  工信部的批复意见表明,原则同意《组建方案》提出的稀土企业集团组建步骤,并要求包钢稀土尽快完善该方案。

  

  北方稀土集团组建计划再次启动,内蒙古为这一刻苦苦等待了十年。

  

  在这十年里,中国稀土行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最显著的变化就是稀土行业的政策和措施密集的出台。

  这些政策和措施不仅为中国北方稀土整合提供了政策支撑,也加快了北方稀土集团组建的步伐。

  

  从2002年起,内蒙古自治区确立了“稀土专营”的发展思路,形成“由包钢统一开采、统一选矿、统一冶炼、统一经营和管理的稀土冶炼分离专营工作体制”,这为包钢稀土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利条件。

  

  2003年,包钢稀土成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于2011年全资收购了华美公司。

  之后,包钢稀土又将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揽入怀中。

  

  2009年,包钢稀土收购了北京三吉利公司44%的股权。

  包钢稀土希望通过这样的整合淘汰,通过收购和重组,让自身变得更强大。

  

  2011年5月,内蒙古将包钢稀土列为内蒙古境内稀土行业整合的主力,对已列入整合淘汰范围的35户稀土上游企业进行重组合作、补偿关闭和淘汰关停。

  

  而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内蒙古稀土的行业整合之路进入了快车道,包钢稀土作为整合主力得到了强化。

  

  区外整合重在联合

  根据《组建方案》和工信部的批复意见,即将组建的北方稀土集团将由内蒙古包钢集团公司牵头,联合甘肃稀土集团公司,吸收四川、江西、山东等地骨干企业共同发起设立。

  

  “推进北方稀土集团的组建的手段有两种,一是联合,二是吸收。”业内人士徐栋认为:“联合主要是指甘肃稀土集团而言,吸收主要是散落在各地的以轻稀土分离和深加工企业。”

  从地缘、历史和经济往来上看,甘肃境内的稀土企业是包钢稀土争取的首要目标。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稀土”)是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甘肃稀土没有自己的稀土矿,从1990年起就利用包钢稀土的精矿进行稀土分离。

  甘肃稀土集团的优势在于稀土分离和稀土产品的深加工,年处理稀土精矿能力为3万吨,稀土分离能力为2万吨,是北方第二大稀土生产企业。

  

  稀土矿成为包钢稀土和甘肃稀土集团之间联系的主要纽带,两个企业之间有说不尽的“恩怨情仇”。

  2008年,包钢稀土、甘肃稀土以及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筹

  建了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中包钢稀土持股55%,甘肃稀土持股3%,新公司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整合北方的稀土企业。

  但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双方的“合作”停步不前,第一次整合暂告失败。

  

  随后,包钢稀土等到的是甘肃稀土的IPO计划。

  从2009年起,甘肃稀土就开始谋划上市,并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申请书。

  2012年2月,甘肃稀土的名单出现在终止审查企业的名单中,上市计划告吹。

  这为包钢稀土重新联合甘肃稀土提供了机会。

  

  从产业影响力上看,包钢稀土和甘肃稀土一旦联手,北方稀土集团可以说“基本完成”。

  而要进一步强化影响力和集中度,体现控制力和影响力,则要尽可能吸收更多的轻稀土企业“入伙”。

  

  “要吸收山东、江西、四川等地的稀土企业加入到北方稀土集团,重点对象就是包钢稀土在外地的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这些公司的产业协同企业。”徐栋认为。

  

  早在2003年,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包钢稀土的子公司。

  在江西地区,信丰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成为包钢稀土的相对控股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成为包钢稀土的合资公司。

  这些公司都是当地骨干稀土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号召力,他们进入北方稀土集团基本没有悬念,而且这些企业的关联企业也将是重点吸收的对象。

  

  利益分配成整合最大障碍

  分析人士认为,第一次北方稀土集团组建搁浅,其重大失误在于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没能达成一致。

  此次重新组建北方稀土集团,必须从中吸取教训。

  

  “组建北方稀土集团是中国稀土产业的战略规划,组建过程中需要克服的困难很多,其中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协调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利益。”百川资讯稀土行业分析师杜帅兵认为。

  

  包钢集团是央企,一旦承担组建北方稀土集团的重任,那么进入这个序列的成员公司也将属于央企性质。

  地方企业摇身变为央企,迎面而来的就是企业税收的归属,特别是跨地区整合,容易引发中央和地方的利益之争。

  

  地方政府对纳税大户有很大的依赖性,如果地方企业纳入到国有企业,必将减少地方政府的税收。

  而一旦北方稀土集团的组建陷入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博弈,利益分配问题纠缠不清,或将重蹈当年覆辙。

  

  另外,甘肃稀土集团是“联合”的身份,是松散的联合体还是紧凑的管理型?吸收进来的稀土企业又是什么样的身份?这些都将再次影响到北方稀土集团组建的进程。

  

  不管是哪种关系,都需要一个合理的利益设计,在保证稀土资源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又能确保不同成员企业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利益达到均衡,从而推动北方稀土行业的长期有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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