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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12

广西平果铝土矿采矿改革试点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2/4/23 17:04:37535次

据中国有色网报道:

  4月18至19日,国土资源部组织验收组,对历时7年的广西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验收。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试点现场,查阅了试点成果资料,听取了广西国土资源厅、平果县政府、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关于试点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通过验收。

  

  验收组认为,广西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是矿业用地供应方式的实践创新,兼顾了农民、企业、政府等多方利益,实现了资源可持续利用、矿业用地与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完成了试点目的,达到了试点方案的要求,试点是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目的。

  

  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取得了多方面的试点成果。

  一是试点对浅埋藏、短周期采掘矿业用地的利用方式和机制进行了创新,形成了矿业用地完善的新制度、新方法,取得了新突破、新经验,完善了土地管理制度和机制,试点符合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方向,有利于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企地和谐,在全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

  二是试点土地复垦后还地于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没有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变,农民没有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同时复垦地还地于民,耕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耕地质量有所提高,保证了粮食生产,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为全国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提供了借鉴和示范。

  三是试点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批复的试点方案实施,试点范围严格控制在平果铝土矿范围内,没有突破批复的试点范围,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围绕试点范围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可操作性强,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要求。

  

  验收组建议,广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试点成果,形成制度和机制,并推动试点在广西区内同类型矿种同类开采条件矿山用地中扩大试点。

  在扩大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可推广到全国类似矿山企业其它矿种矿山用地中试点。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批准此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这是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个临时用地试点。

  试点得到了广西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百色市、平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中国铝业公司及广西分公司的高度重视。

  试点实施以来,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已累计完成五个批次8403.552亩用地报批,累计实施完成工程复垦3330.162亩,已实施还地1802.114亩(其中耕地1318.240亩)。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广西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肖建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文军,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总经理武建强、副总经理刘晓辉,百色市副市长李建文,平果县人民政府县长韦正业,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国土资源部门及广西分公司矿山有关部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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