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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12

湖南省加强磷矿资源开发监管

发布时间:2012/3/14 10:22:21587次

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报道:

  湖南省磷矿资源的总体特征是资源丰富,但富矿少,贫矿多,难选矿多,易选矿少。资源储量位居全国第4位,累计探明资源储量20.945亿吨,保有资源储量20.422亿吨,预测远景储量12.9889亿吨。全省磷矿开采矿区16个,探矿权11宗,采矿权33宗。

  为规范全省磷矿矿山管理,提高磷矿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划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湖南省自2007-2008年组织编制和实施了《湖南省磷矿资源整合总体实施方案》,对正在开发利用的7个磷矿区38个采矿权进行了全面整合。通过整合,湖南省磷矿生产布局得到明显优化,生产规模明显扩大,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同时,根据部统一部署要求,湖南省积极参与鄂湘川黔滇五省磷矿资源开发联创齐争行动。牵头修改了《磷矿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参与了《鄂湘川黔滇五省磷矿资源监管联查联控办法》等其他4项制度的修改。目前磷矿进村驻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关于磷矿产业发展,湖南省提出下一步设想和总体要求:一是增加资源储量。探明储量到2020年占全国比重要由现在的11%上升到15%。二是提升产品产量。初级矿产品的产量由0.5%上升到5%。三是扩大市场份额。磷产业的销售收入与利税要达到全国的3%。最终实现产量扩大,产品增加,利税增多,把资源的潜能转化成经济发展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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