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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011

成品油调价方式或调整市场反应喜忧参半

发布时间:2011/11/7 11:12:47697次

据大连新闻报道:

  SMM网讯:日前,《中国证券报》等国内专业媒体报道称,有关业内人士透露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已上报,除明确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及调整挂靠油种外,三大石油公司还将获取一定程度的自主调价权。记者对我市相关人士采访发现,对此消息很多人喜忧参半:一方面缩短调价周期等做法将有利于理顺国内外油价涨跌不同步现象,另一方面垄断油企自主定价或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用油成本。

  据了解,新方案将大幅提高成品油定价机制的透明度。按照2009年5月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际市场三地原油(布伦特、迪拜、辛塔,世界原油三大主产区)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有关部门即可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此规定虽然确定了“22+4”的调价条件,但是对于达成条件需要参照的具体参数及计算公式并未对外公布,造成很多疑惑。而新方案中相关细节可能会更透明,例如,具体挂靠油种以及汇率调整周期等,都有可能公布出来。此外,调价周期将明显缩短,原有的22个工作日或调整为10个工作日,这将有助于理顺国内外油价脱钩、涨跌不同步的状况,使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间的关联度进一步强化。

  而新方案最受关注的便是调价主体的变化。按照新方案,当国际油价在一定价格区间内波动时,发改委将不再就每次调价下发通知,而是可能由三大石油公司按新机制在国家最高限价下自动对应调整价格。记者就此采访我市一位长期从事石油行业研究的学者,对方称,从媒体报道的新方案来看,此前传言的下放定价权并不准确,因为国家还是设定了一个最高限价,油企上调或下调价格,是不能突破这个最高限价的。而当国际原油价格在区间之外时,发改委可能仍将保留最终调价权。但这位学者表示,这对三大油企来说仍然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因为至少在区间内获得了随时上调的权利,而不用像目前这样等待发改委的指令。

  对三大油企来说利好,自然一些消费者便有了担忧。市民李先生说,新调价机制会不会更助长了石油巨头的涨价冲动,在没有自主定价权时,他们已经通过限制供应等手段一定程度上“绑架行政”,迫使有关部门宣布调价,如今自主定价,涨价的频率是否将进一步加快。一民营加油站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理顺油价关键在于放开市场,只有市场放开,引进竞争,让油品供应、销售渠道多元化,才能使国内油价真实反映市场供需变化,最终使百姓和国家都受益。否则,在目前开采—炼化—销售,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垄断的格局下,定价权其实某种程度上早已掌握在巨头企业中,消费者很难从中获益。

  尽管如此,一些民营加油站的经营者也表示了对新机制的期许与乐观。他们认为,新机制是我国石油行业向更加市场化的方向迈进的重要一步,调整可能需要循序渐进,当三大油企获得更高的定价自主权时,或许意味着不能、也不该继续维持对市场的高度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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