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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011

煤层气“十二五”规划将出台

发布时间:2011/10/11 10:48:49881次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

  国家能源咨询委专家、中联煤公司总顾问孙茂远10日在2011中国石油(601857)大会上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已经制定完毕并报国家发改委,近期将由发改委对外发布。

  该规划提出的“十二五”煤层气产量为215亿至235亿立方米,较“十一五”规划的100亿立方米增长一倍多。

  业内人士认为,A股市场涉及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上市公司有望迎来长期利好。

  

  建设两大产业化生产基地

  据孙茂远透露,该规划提出,到2015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8500亿立方米,地面煤层气产量90亿至110亿立方米,井下抽采煤层气产量125亿立方米。

  地面开采将以管输为主,就近利用,余气外输,井下瓦斯利用量79亿立方米,利用率60%。

  瓦斯民用260万户,发电装机总容量300万千瓦以上。

  

  在煤层气勘探方面,将继续以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600295)盆地东缘为重点,加快实施山西柿庄南、柳林、陕西韩城等22个勘探项目,推进新疆、河南、安徽、贵州等省区勘探,实施准噶尔、焦作、宿州、织金等10个勘探项目。

  

  在煤层气地面开发方面,开展新疆、安徽、河南等省区煤层气开发试验。

  

  在井下抽采方面,推进重点矿区瓦斯抽采规模化,实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瓦斯抽采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在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方面,重点建设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两大煤层气产业化生产基地。

  

  财政补贴有待提高

  从2006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多项煤层气产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煤层气抽采利用给予0.2元/立方米的财政补贴,煤层气发电上网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增值税先征后退,煤层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

  

  孙茂远认为,煤层气开发利用仍面临投资不足、投资渠道不畅等问题。

  现有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煤层气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健全,煤炭与煤层气协调开发机制不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标准偏低。

  孙茂远建议,将煤层气抽采利用财政补贴提高到0.4元/立方米左右,以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开发煤层气的积极性。

  

  相关企业迎长期利好

  业内人士认为,煤层气产业基地建设将带动运输、钢铁、水泥、化工、电力、生活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钻机、瓦斯抽采、瓦斯发电机组、监测监控等设备制造业。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表示,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将为从事煤层气开发的企业带来利好。

  受此影响较大的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巨头以及晋煤集团、天科股份(600378)、石油济柴(000617)、准油股份(002207)等企业。

  

  中石油规划到“十二五”末期实现煤层气产量40亿立方米,约占“十二五”整体规划的1/5。

  中石化已在山西组建了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抢滩山西煤层气市场。

  中海油已取得中联煤一半的股权。

  

  作为上市公司煤气化的实际控制人,晋煤集团正在进一步开拓煤层气市场。

  天科股份拥有煤层气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变压吸附技术。

  石油济柴的主导产品气体机及气体发电机组发展前景广阔。

  准油股份的煤层气压裂服务增长较快。

  周修杰认为,受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的影响,这些公司的煤层气业务在“十二五”期间将迎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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