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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011

矿产资源:又一个信托“香饽饽”

发布时间:2011/8/30 10:11:031235次

据上海金融报报道:

  日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到今年二季度末,总共有12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了34款矿产资源类信托产品,发行规模达到74.98亿元。

  相对于去年,无论是产品的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均增长迅速。

  由此可见,投资能源产业正成为信托发展的下一个“蓝海”。

  

  【矿产信托发行规模同比增七成】

  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投向基础产业的信托资金余额为1.01万亿元,占3.74万亿元资金投向为28.3%,超过了投向房地产领域、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后者占比仅分别为16.91%、6.62%和19.34%。

  其中,能源产业的投资增长迅速。

  

  业内人士认为,信托对矿业投资的青睐有多方面原因。

  美元贬值导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看涨,由此引发了对矿产资源价格上涨的预期,同时,国家从去年开始加快矿企重组,推动资源整合,这都给信托公司带来许多机会。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到今年二季度末,总共有12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了34款矿产资源类信托产品,发行规模达到74.98亿元,而在去年的同期,只有11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了21款矿产资源类信托产品,发行规模为44.35亿元。

  其发行规模同比增长了近七成。

  

  与此同时,2011年上半年机构参与度为19.05%,其中发行数量最多的是吉林信托,共发行8款该类产品,发行规模达到211120万元,占总规模的28.16%;另外,华融信托和中融信托也各发行6款,规模占比分别为20.4%和5.55%。

  

  此外,比较今年上半年发行的34款矿产资源信托,可以发现它们平均期限为1.66年,平均收益率为9.19%;而上半年整体集合信托产品的平均期限为2年,平均收益率为8.95%。

  相较而言,矿产资源信托的平均期限低于整体平均水平,而收益率则略高于整体平均水平。

  

  理财分析师颜玉霞表示,目前,国内矿产资源主要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

  在今年上半年发行成立的38款信托产品中,有26款是为能源矿产融通资金的,融资规模占总规模的83.63%,是矿产资源行业的融资大户,其中,煤炭企业发行产品数量为24款,占上半年发行总数的63.16%,这主要和我国当前煤炭行业的分布有关,除了少数几个大型国有企业外,中小矿企占了大多数。

  

  由于银行对信贷要求较高,一般中小矿企难以达到其贷款要求,多数中小矿企便转而寻求其他的融资渠道,其中,高成本的民间融资也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而相对于银行严格的贷款要求和民间资金的高成本,信托便成为其平衡成本的重要工具。

  

  【投资模式“三分天下”】

  日前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矿产资源信托市场报告》称,从近几年发行的矿产资源信托产品来看,传统的信托贷款、资产收益权信托、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是主要的投资方式,而融资租赁模式和产业投资基金模式也随着政府的政策引导和信托业的不断创新,正在被逐渐应用于矿产资源企业信托融资。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从外部借款,并承担按期支付本息义务。

  信托贷款方式是债权融资的一种,由需要融资的矿产企业委托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受托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用于向融资方(矿产企业)发放贷款,融资方(矿产企业)按合同约定支付本息。

  

  债权融资和权益投资是目前信托计划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式,也是矿产资源信托计划运用最多的两种方式。

  在信托公司创新更多样的投资方式之前,信托贷款和权益投资仍将是矿产资源信托的主要模式。

  

  融资租赁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定期收取租金以实现信托收益。

  

  矿产资源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机械设备、工程车辆、仓储设施等专用矿用装备是除矿业权之外的又一核心投资,其资金投入量占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左右。

  对于希望获得新资产的矿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信托便成了一种非常具有吸引力的融资方式。

  

  在这一融资模式下,矿产企业作为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通过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后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矿产企业(即委托人),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投资者的收益权。

  

  产业投资基金是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的成长收益型投资基金。

  信托型产业投资基金是指按照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运用信托机制,以信托基金方式将投资者彼此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实现预期投资目的的投资组织制度。

  

  矿产资源产业投资基金信托是由信托公司作为矿产资源产业基金的发起人,信托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认购一部分基金份额,普通投资者作为优先受益人认购其他基金份额,优先受益人获得固定收益,而一般受益人则获得股权分红。

  

  在这一模式下,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将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用于收购经受托人认可的优质未上市矿产企业股权,通过企业的分红实现受益人的收益权。

  由于矿产资源的稀缺性及我国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性,矿产资源行业的回报率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计划采用结构化设计,以信托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和一般受益人并承担主要风险,引入优先受益权以吸引外部投资者。

  此种模式主要适用于重组收购现有矿产企业。

  

  【信托资金赢得矿企青睐】

  颜玉霞表示,自2011年3月以来,房地产信托业务呈爆发式增长,而这与政府不断出台的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是相悖的,房地产信托业务资金风险积聚。

  同样出于对风险控制要求,监管层虽然没有叫停房地产信托业务,但要求各信托公司严格管控房地产信托的发展规模,控制发行速度,对房地产信托资产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要求其进行风险自测,并要求今后信托公司所有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都要到监管部门进行逐笔审批。

  尽管没有直接叫停,但监管层的这一举措,无疑使得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的道路受到严重阻碍。

  

  此时,作为补充四大金融支柱的又一重要融资平台———信托以其灵活的制度设计和广阔的投融资渠道,赢得了矿企的青睐。

  

  同房地产信托基金是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发展趋势一样,矿产资源产业投资基金也可成为矿产资源信托发展的方向。

  信托型产业投资基金由于结合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的各自优势,一方面,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信托业务的传统业务,可以为当前信托业务提供专属业务方向,而另一方面信托灵活的投融资方式、丰富的融资渠道及特殊的财产性质和混业经营模式,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矿产资源产业投资基金模式可以有效地结合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的优势,集合资本尤其是社会民间资本,一方面可以响应国家政策,为扶持中小矿企发展提供渠道,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民间资本参与矿业投资提供相对安全的投资渠道。

  

  不过,现在大规模发展矿业信托还存在一些制度上的瓶颈。

  颜玉霞认为,首先,国内应该贯彻落实矿产企业采探矿权登记制度。

  作为矿产企业的核心资产,必要的财产登记可以为信托计划中权益转让提供便捷。

  其次,应大力发展采探矿权及矿产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由于目前矿业权的评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信托公司在确定信托资产时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升了信托计划的外部风险,因此建立完善的矿业权评估体系便尤为重要。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信托公司要更好地发展矿产资源信托业务,一定的专业人才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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