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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011

国资委规范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时间:2011/6/29 14:54:06845次

据中国有色网报道:

  据新华社讯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规范,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和产权监管,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并于6月27日公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近几年来,中央企业境外经营规模迅速增长,经营领域逐步拓展,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日趋复杂。

  许多中央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重视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创造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管理责任没有落实;有的企业在境外资产运营中风险意识不强,重投资、轻管理,可能影响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安全。

  

  国资委表示,这两个重要规章的出台,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中央企业认真落实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要求,加快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实际需要和有关制度建设经验,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范要求。

  其中,《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既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作出较为完整的规定,又对境外经营中普遍存在且易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个人代持股权、离岸公司监管、外派人员薪酬等特殊业务提出了规范要求;《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产权归属原则与注册地适用原则相结合,明确中央企业是其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在具体规范中予以体现,填补了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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