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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011

包头市六方面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6/24 14:57:15637次

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报道:

  一是迅速组织召开局务会议,及时传达了5月27日包头市委维稳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切实增强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监管、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是及时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进行转发,并制定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和矿山企业用地批后审查与地质环境治理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导全系统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由包头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地环科、耕保科、土地利用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等部门、单位配合,全面对全市矿山企业用地批后利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全市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矿山用地的审批管理,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好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严厉查处乱采滥挖、以采代探、无证探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矿产资源开采行为,巩固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良好秩序成果。

  

  四是切实做好国土资源领域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排查梳理涉地、涉矿矛盾纠纷隐患,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和下访制度,畅通12336举报电话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各类违法线索,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帮助协调解决反映问题,尽最大程度满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建立实行市、区(旗县)、乡三级矿产资源开发监管事项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统计核查、检查、排查和依法打击矿山数量,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措施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六是以《包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为指导,组织人员加快编制《包头市近郊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2011-2015)》,尽快形成成果上报审批,为规范有序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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