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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01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1/6/10 8:47:16138次

据证券时报报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铝"或"中铝公司"与江苏省五家稀土企业及一家贸易公司共同成立中铝稀土(江苏)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铝业",以下简称"本公司")澄清如下:上述事宜参与主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无参与前述稀土开发事宜的计划。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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