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June

2011

江西将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考核

发布时间:2011/6/3 16:52:34670次

据经济晚报报道:

  2日,江西省工信委主任谢碧联在全省工业节能降耗增效工作会上指出,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总目标任务,工信委将严格落实工业节能目标责任制。

  

  加快分解落实工业节能目标任务。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将本地“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县(区)和企业,各企业要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和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信委)要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年耗能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责任书,各设区市工信委要与县(区)人民政府、年耗能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责任书。

  

  强化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省、设区市工信委要每年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通报。

  未完成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和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评先。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把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省工信委将结合工业“四率”考核,在冶金、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标结果将作为实施有序用电的重要依据。

  树立一批标杆企业,探索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力争“十二五”末江西省重点行业能效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每个行业有1-2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或工序能耗达到全国同行业前五名。

  

  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

  省工信委还将会同质监部门完善节能标准体系,逐步出台主要工业产品地方性能耗限额标准。

  凡是超过国家和省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企业,物价部门会同电力部门一律按限制类收取惩罚性电价;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企业,按淘汰类收取惩罚性电价。

  

  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工业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江西省工业在保持“二字头、两位数”快速增长的基础上,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三管齐下,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广节能技术,推进节能技改,强化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全省工业能源利用率有了显著提高,“十一五”工业节能量累计达到900万吨标准煤,为确保实现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约束性目标起到了关键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同时,省政府先后成立了全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省长亲自担任领导,各设区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在省领导的高位推动下,工业节能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特别是去年6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工业节能工作会议,吴新雄省长、洪礼和副省长亲临会议并作重要指示,鼓舞了全省工业节能战线的斗志,为“十一五”工业节能决战取得全面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

  

<上一页1 下一页 >

相关新闻

  •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