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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11

2011年锌业减耗或呈区域差异化

发布时间:2011/4/6 11:52:32739次

据综合媒体报道:

新闻导读:2010年“一刀切”的节能减排举措实践证明并不可取。日前发改委发布了“十二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目标。根据计划,全国被分为五类不同地区,不同地区省市的指标也不同。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对不同省区锌业企业的影响也将呈现区域化差异。

  一、二类地区锌下游企业集中

  第一类地区包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最高,为18%;第二类地区包括北京、河北、辽宁和山东,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7%。

  这两类地区是传统的锌下游企业最为集中之地,尤其是镀锌和压铸锌合金。

  根据调研了解,华东地区的锌下游企业每年夏季基本都会因限电而缩减部分生产,河北、山东等地的企业也在“十一五”的节能减排中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河北地区的镀锌企业。

  而“十二五”期间若将GDP能耗降低率设定在18%、17%,这些地区下游企业受到的影响估计较其他地区大。

  

  传统工业集中地节能指标较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国内其他地区锌下游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锌下游企业已呈现向内地发展趋势,尤其是镀锌企业,随内地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而移师西进。

  今后,下游企业向内地发展除了考虑其丰富的资源外,能源因素也成为内地吸引企业转移的动力。

  

  而锌冶炼企业则较少分布在一、二类地区。

  数据统计,一、二类地区锌冶炼产能在全国总产能的占比在15%左右,除了辽宁的葫芦岛锌业和广东中金岭南以外,其他地区锌冶炼企业产能都很小。

  而作为相应省区的大型锌冶炼企业,生产技术和设备在国内都处于领先地位,因此估计“十二五”期间因节能减排而影响生产的可能性较少。

  

  “十二五”期间节能考核区域差异化的指标设定中,第一、二类地区是传统的工业集中地,锌下游企业集中分布地区,而第三、四、五类地区是锌冶炼企业和矿企较为集中地区。

  总的来说,矿企在节能政策推行中受到的影响较冶炼企业要小。

  

  三、四类地区锌冶炼企业集中

  第三类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和陕西,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6%;第四类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和宁夏,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5%。

  这两类地区集中了全国众多大中型锌冶炼企业,例如湖南、四川、陕西、云南、广西、河南、内蒙古等省区,而这些省区的企业在“十一五”期间因“一刀切”的节能减排举措而饱受限电浩劫。

  尤其是2010年9月之后,各省区内锌冶炼企业因为严厉的限电举措,生产或多或少受到影响,广西地区首当其冲:限电影响规模最广,从矿山到冶炼;持续时间最长,9月以后广西境内的锌冶炼企业生产就一直处于缩减甚至停产状态。

  

  据统计,三、四类地区锌冶炼产能在全国总产能中占比80%以上。

  在“十二五”期间对这些地区规定相对较轻的节能指标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锌冶炼企业的压力。

  然而,2011年规划中的锌冶炼新扩建产能也主要集中在西北和西南地区,占扩建总量的66%左右,这些锌冶炼项目的相继投产对相应地区的节能目标将施加一定压力。

  

  五类地区或成为未来锌冶炼“移居地”

  第五类地区包括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0%。

  这些地区锌冶炼企业产能占比少,然而矿产资源正在开发中,较低的能耗限制也将成为吸引锌冶炼项目的“移居地”。

  虽然目前这些地区锌精矿产量并不高,2010年产量最高的青海也仅为7.7万金属吨左右,西藏、新疆都仅在2万吨左右,然而随着地区资源的勘探和开发,三省区将成为锌冶炼原料的新增长点。

  再加上能源利用方面限制宽松的优势,将具备较大的吸引力。然而,“十二五”规划酝酿的省区间指标差异究竟对锌业的影响如何,关键还取决于政策执行的方式。

  例如如果将单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分配得当,各地区企业的生产仍然可保持相对稳定,也可避免某一年急剧加压的节能限电举措对企业造成的较大负面影响。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如何合理设定其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如何在每一年结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而设定合理的目标,也将决定企业的发展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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