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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11

越是淘汰落后产能 节能减排成效越显

发布时间:2011/3/8 8:54:311431次

据中国经济导报报道:

  “十一五”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11.2%的高速增长率,实现了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所拉动的前向后向效应。

  

而在工业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产业结构不合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显现无疑。

  

  部分行业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产品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不高、产业布局亟待调整、产业集约化程度低、资源保障程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再生利用水平较低以及环保压力与日俱增,这些问题和矛盾依然牵绊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2010年以来,我国淘汰落后产能步伐明显加快。

  

  年初,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明确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而后工信部召开全国工业系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将淘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省。

  

与此同时,问责制的引入预示着淘汰落后产能手腕日趋强硬。

  

依照这一制度,国务院会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按期淘汰落后产能。

  

  经过努力,以钢铁、焦炭为代表的重点行业的淘汰产能行动有了显著成效。

  

  以钢铁行业为例,依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在2010年钢铁行业全年淘汰落后炼铁能力3524万吨、炼钢能力876万吨,“十一五”累计完成淘汰落后炼铁、炼钢产能预定目标的117%和126%。

  

  焦炭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局面也有了较大改善。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重点统计企业资料显示,2010年,重点统计焦化企业炼焦工序能耗下降17.42kg标准煤/吨焦;水循环二次利用率达96.06%,同比提高1.19个百分点,吨焦耗新水下降0.17m/吨焦,为我国焦化行业优化产业结构和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保治理、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使我国焦化行业高消耗、高排放情况进一步改观。

  

  就石油炼化而言,多数地方小冶炼厂存在重复建设,产品质量低下,污染自然环境且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

  

  “目前我国年产能100万吨及以下低效低质落后炼油装置,主要存在于小的地方炼厂。几大国有石油企业内部也有少数年产能低于百万吨的小炼厂。据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百万吨以下的地方炼厂大概有40多家。”中国化学工业协会信息市场部主任祝日方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对淘汰落后产能成效肯定的同时,有业内人士认为,对落后产能的科学界定标准仍有待完善,不能单纯以规模大小来作为先进与否的判断标准。

  

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区域间的差异,以适应各地区工业化进度不一的实情。

  

  “以淘汰落后产能为机,推进节能降耗,并以此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注意的是,淘汰落后产能所涉及到的人员安置、债务化解等问题较为复杂,必须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保障被淘汰企业及职工的权益,形成完善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黄佳豪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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