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利决策探析
来源期刊: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
论文作者:王俊懿 郭小平 刘春
摘 要: 投资者作为一个理性的决策主体,其投出的资金理所当然地要获得回报.投资者投资购买一个公司股票的收益由两个部分组成:股利和资本利得.股利在国外一般有四种支付方式: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股票股利.在我国虽然没有对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但在实践上还是空白.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国外规范发达的资本市场在上市公司的质量、投资者的投资理念、监管机构的监管经验和力度都有较大的差距,体现在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上,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外国的上市公司迫于投资者的用"脚"投票的权利,现金股利支付成为回报投资者的主要方式,并且支付比例大都在当年利润的35%~60%之间,而非像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以股票股利甚至干脆不分配作为对"股民"的回报.据统计,我国只有42家上市公司每年都进行现金分配,却有多达45家上市公司自上市后从未进行任何方式的分配,被业内人士讥为"公鸡板块",更多的公司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更有甚者以配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全未想到配股和转增股本根本不是股利的支付方式.
()
摘要: 投资者作为一个理性的决策主体,其投出的资金理所当然地要获得回报.投资者投资购买一个公司股票的收益由两个部分组成:股利和资本利得.股利在国外一般有四种支付方式: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股票股利.在我国虽然没有对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但在实践上还是空白.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国外规范发达的资本市场在上市公司的质量、投资者的投资理念、监管机构的监管经验和力度都有较大的差距,体现在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上,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外国的上市公司迫于投资者的用"脚"投票的权利,现金股利支付成为回报投资者的主要方式,并且支付比例大都在当年利润的35%~60%之间,而非像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以股票股利甚至干脆不分配作为对"股民"的回报.据统计,我国只有42家上市公司每年都进行现金分配,却有多达45家上市公司自上市后从未进行任何方式的分配,被业内人士讥为"公鸡板块",更多的公司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更有甚者以配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全未想到配股和转增股本根本不是股利的支付方式.
【全文内容正在添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