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概要

试论建立矿业权证书制度

来源期刊:矿产保护与利用2000年第2期

论文作者:江晓堂 李同生 曾福泽

关键词:矿业权; 矿业权证书; 立法;

摘    要:讨论并建议矿业权应当与探矿权、采矿权相分离,国家授予矿业权时应向矿业权人颁发矿业权证书,然后矿业权人才能申请探矿或采矿许可证,从事探矿或采矿活动.

详情信息展示

试论建立矿业权证书制度

江晓堂1,李同生1,曾福泽1

(1.娄底市地质矿产局,湖南省,娄底市,417000)

摘要:讨论并建议矿业权应当与探矿权、采矿权相分离,国家授予矿业权时应向矿业权人颁发矿业权证书,然后矿业权人才能申请探矿或采矿许可证,从事探矿或采矿活动.

关键词:矿业权; 矿业权证书; 立法;

【全文内容正在添加中】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论文

  • 暂无!

相关知识点

  • 暂无!

有色金属在线官网  |   会议  |   在线投稿  |   购买纸书  |   科技图书馆

中南大学出版社 技术支持 版权声明   电话:0731-88830515 88830516   传真:0731-88710482   Email:administrator@cnnmol.com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42号   京ICP备17050991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2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