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不足、去向不明,危废监管盲区依然存在
来源期刊:资源再生2017年第4期
论文作者:程云
文章页码:34 - 35
摘 要:<正>国家监管趋严,眼下正倒逼危废处理市场走向正规渠道,危废经营许可证权利下放也加快了大型危废项目的核准与建设进度。"然而,我国危险废物法律制度体系仍然不完善,产废单位责任界定不清晰,仍有大量的危险废物被瞒报、漏报或者去向不明。随着《2016年新版危废名录》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环保督察组、监管部门铁腕监管治理下,各地对危险废物监管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升。去向不明、危废监管"盲区"依然存在国家监管趋严,眼下正倒逼危废处理市场走向正规渠道,危废经营许可证权利下放也加快了大型危废项目的核
程云
摘 要:<正>国家监管趋严,眼下正倒逼危废处理市场走向正规渠道,危废经营许可证权利下放也加快了大型危废项目的核准与建设进度。"然而,我国危险废物法律制度体系仍然不完善,产废单位责任界定不清晰,仍有大量的危险废物被瞒报、漏报或者去向不明。随着《2016年新版危废名录》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环保督察组、监管部门铁腕监管治理下,各地对危险废物监管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升。去向不明、危废监管"盲区"依然存在国家监管趋严,眼下正倒逼危废处理市场走向正规渠道,危废经营许可证权利下放也加快了大型危废项目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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