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概要

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功能定位

来源期刊: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论文作者:郑玉琴

摘    要: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就规定董事会至少40%的成员应由独立人士担任.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在美国又称为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unaffiliated outsidedirector),在英国被叫作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director),它是指与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重大关联关系,能够独立作出客观公正判断的董事会成员.所谓不存在"重大关联关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其界定为以下情形:不是公司以前的执行董事,并且与公司没有职业上的关系;不是一个重要的消费者或供应商;不是以个人关系为基础而被推荐或任命;与任何执行董事没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不具有大额的股份或代表任何重要的股东等.

详情信息展示

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功能定位

郑玉琴1

(1.中山大学)

摘要: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就规定董事会至少40%的成员应由独立人士担任.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在美国又称为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unaffiliated outsidedirector),在英国被叫作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director),它是指与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重大关联关系,能够独立作出客观公正判断的董事会成员.所谓不存在"重大关联关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其界定为以下情形:不是公司以前的执行董事,并且与公司没有职业上的关系;不是一个重要的消费者或供应商;不是以个人关系为基础而被推荐或任命;与任何执行董事没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不具有大额的股份或代表任何重要的股东等.

【全文内容正在添加中】

<上一页 1 下一页 >

有色金属在线官网  |   会议  |   在线投稿  |   购买纸书  |   科技图书馆

中南大学出版社 技术支持 版权声明   电话:0731-88830515 88830516   传真:0731-88710482   Email:administrator@cnnmol.com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42号   京ICP备17050991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2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