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行政赔偿中的追偿制度
来源期刊: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论文作者:曾文忠
摘 要: 在行政赔偿中,国家在赔偿受害人损失以后,再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机关或其公务人员实施追偿,这是各国的通例.在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都明确规定了行政追偿权和行政追偿制度,但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偿制度极为笼统,缺乏具体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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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行政赔偿中,国家在赔偿受害人损失以后,再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机关或其公务人员实施追偿,这是各国的通例.在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都明确规定了行政追偿权和行政追偿制度,但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偿制度极为笼统,缺乏具体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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