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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保护红线的越线责任追究制度之完善——从《环境保护法》第29条出发

来源期刊: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

论文作者:章瑜 贾爱玲

文章页码:25 - 28

关键词: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追究;

摘    要:"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对于生态系统整体性维护与国家安全格局构建具有深远的意义。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旨在以生态的整体性为基础,将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破坏恢复相融合,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责任追究体系反映出对环境污染防治的侧重,且由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之特殊性:严格保护,严禁破坏,超越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善越线责任追究制度,以期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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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保护红线的越线责任追究制度之完善——从《环境保护法》第29条出发

章瑜,贾爱玲

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对于生态系统整体性维护与国家安全格局构建具有深远的意义。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旨在以生态的整体性为基础,将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破坏恢复相融合,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责任追究体系反映出对环境污染防治的侧重,且由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之特殊性:严格保护,严禁破坏,超越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善越线责任追究制度,以期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关键词: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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